尹志明律师:为抓贼误撞人男子行为不属
正当防卫
导读:广州市民路见不平“见义勇为”,如果罪名成立,该市民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深圳律师尹志明通过中顾法律网表达了他对此事的看法。...
广州市民路见不平见义勇为,却开车误将加油站经理当贼撞死。起初,肇事车主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拘捕。时隔近一年之后,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最终以被告人“故意伤害罪”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26日上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。如果罪名成立,该市民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深圳律师尹志明通过中顾法律网表达了他对此事的看法。
深圳尹志明律师:误将他人当作不法侵害人并对之进行防卫的,是假想防卫,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。假想防卫行为如符合刑法中某罪的犯罪成立条件(犯罪构成 ),则成立该罪。本案中,如果防卫行为针对的是真实的抢劫行为人,并致其死亡的,属刑法中的特殊正当防卫,则无罪。
法律学堂
正当防卫
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: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
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假想防卫
“假想防卫”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,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,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。
对于假想防卫,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,有过失的以过失论,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。